FTX 的倒下讓台灣監管與課稅問題又再度推上檯面。據悉,台灣賦稅署已於今年 5 月首度委外研究新興數位商品交易課稅可行方案,主要聚焦 4 大面向,報告預計將在年底出爐。
(前情提要:FTX 破產官方認證台灣為「第五大重災區」,僅次英國、新加坡、韓國…)
(背景補充:台灣金管會回應FTX破產!主委:虛擬貨幣無避險功能,將往投資人保護監理)
交易所 FTX 的轟然倒下牽連甚廣,其中台灣更是名列「第五大重災區」,初步估計恐超過數十萬人受害、損失金額超數億美元。然而台灣政府表示對此無能為力,稱 FTX 並未獲准在台設立、相關商品也是在境外提供,不適用現有投資人保護。
對此,有關加密貨幣的監管與課稅問題又再度受到討論。據悉,台灣賦稅署已於今年 5 月首度委外研究新興數位商品交易課稅可行方案,主要聚焦 4 大面向,報告預計將在年底出爐。
加密貨幣監管、課稅四大研究方向
第一:彙整各國誰在監管,並釐清各國主管機關對加密貨幣、NFT等虛擬資產的性質認定、分類為何。
第二:國際如何課稅、查核困難如何因應。
第三:台灣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與所得稅法,牽動新興數位交易相關法規的檢討。
第四:考量台灣國情與稅法,研擬較適合、可行的法規調適方向與建議供財政部參考。
OECD 發布加密貨幣申報框架
此外在今年 10 月 10 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也發布了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和共同申報準則(CRS)修訂。無中介機構的數位資產加密貨幣、穩定幣(stablecoins)、以加密資產形式發行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非同質化代幣(NFT)…等,都納入 CARF 申報框架。
CARF 要求年度申報按加密資產類型匯總包括:
第一:加密資產和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易。
第二:一種或多種形式的加密資產之間的交易。
第三:加密資產轉移(包括應申報零售支付交易)。應申報資訊包括每筆交易的稅務相關人口統計及財務資訊、加密資產類型、轉移類型、應申報收購金額或處分總額、公允市場價格等。
據《財經新報》引述 KPMG 稅務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報導,民眾可能透過加密貨幣交易所,或場外交易方式,取得加密貨幣,未來在申報相關賦稅時,由於加密資產的課稅資料掌握相對不易,民眾需主張財產交易損益、舉證取得成本及保存交易憑證資料,以利損益計算及佐證。
另外游指出,在制定加密資產課稅規範之前,首先應釐清加密資產的定位,才能決定其所得的屬性;鑑於台灣目前尚無加密資產主管機關,呼籲應考量先確認主管機關較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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