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再出現一起涉及加密貨幣的不法案件,一名李姓現役軍人為了賺外快,竟在去年將自己的郵局提款卡、 BitoEX 虛擬貨幣交易帳戶販售給詐騙集團行騙,最終因助犯洗錢防制法,遭判有期徒刑 4 個月,併科罰金 1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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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網今(21)日報導,在民國 2023 年 4 月 10 日晚間,有一名李姓現役軍人在高雄市某捷運站以 8 萬元價碼,將他申辦的中華郵政提款卡(含密碼)放置在捷運站內置物櫃,交給自稱「凱佑」的詐騙集團成員使用,當成詐騙人頭提款帳戶。
將虛擬貨幣交易帳戶交給詐團圖利
不久後,該名李姓現役軍人又在 4 月 17 日,在桃園市平鎮區,將申辦之「BitoEX」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之登入帳號與密碼,以事先約定每月 3 萬元、每日交易額 1 萬元再抽佣 300 元之報酬,出租給自稱「吳聖齊」的詐騙集團成員。
接著不法集團成員便利用此虛擬貨幣交易帳戶,開始向一名黃姓男子實施詐騙,詐團佯稱黃姓男子的帳戶遭到凍結,須依指示辦理解除,要求其加值現金至該 BitoEX 帳戶內。
詐騙集團成員在透過該 BitoEX 帳戶收到款項後,用於購買等值美元穩定幣 USDT,再發送至某不明虛擬貨幣電子錢包,試圖製造資金流向分層化,以掩飾、隱匿詐欺所得之去向及所在。
事後,李姓現役軍人遭到查獲送辦,法官審酌李男觸犯兩罪,分別判處 3 月和 2 月徒刑,併執行有期徒刑 4 個月,罰金 15,000 元,可上訴。
金管會加強防止虛擬貨幣帳戶洗錢
據經濟日報此前報導,詐騙集團透過人頭帳戶匯款到虛擬貨幣平台底下的虛擬帳戶,大買比特幣後再做移轉,引發洗錢疑慮,金管會日前已透過銀行公會自律規定,未來平台業者旗下會員交易時,限由當事人「同名」的實體存款帳戶做款項移轉,同時銀行也必須監督平台業者,落實 K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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