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4 月,美國律師事務所 Roche Freedman 對 11 家區塊鏈領域的龍頭企業提出了集體訴訟,包括幣安(Binance)、波場(TRON)和 BitMEX 等知名公司;這不僅成為了海外矚目的焦點案件,也引起了台灣金管會的注意,並在考量到台灣近來出現了一些虛擬貨幣詐騙後,決定再度向投資人發出警示。
(前情提要:立委高虹安、議員鍾沛君召開記者會「親揭 9億傳銷騙局」,CloudToken受害者泣訴)
金管會稍早大動作發布公告,有鑒於近來打著區塊鏈、虛擬資產為名目的吸金詐騙案屢見不鮮,故決定再次向投資人進行機會教育;金管會表示,虛擬貨幣的投資風險較高,務必要審慎評估,若然違反了相關法規,恐會背上一定的刑事責任。
事實上,這並非金管會首次對「虛擬貨幣」相關議題向大眾提出警告。
根據中時電子報消息,早在 2017 年 12 月 19 日,以及 2018 年 6 月 22 日,金管會便曾兩度發布新聞稿,向社會大眾宣導要注意虛擬資產相關的風險,起算至今日(2020 年 7 月 6 日)之公告,這已是該機構第三次向相關產業提出示警。
金管會指出,鑑於近期美國律師事務所對多家虛擬資產業者提出集體訴訟,再加上先前動區也曾報導過的 —— 9 億新台幣虛擬貨幣騙局 CloudToken 等事件頻傳,金管會決定再次提出呼籲。
延伸閱讀:台灣2.5億傳銷案|IBCoin受害者一審敗訴,法官: 網路發達查證不難,不該因被告空話就買幣
延伸閱讀:金管會頒布函令:「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正式納入《證券交易法》,核定為有價證券
金管會陳列了 3 點提醒如下:
- 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社會大眾從事相關交易前,應充分瞭解其運作模式,務必審慎評估可能產生的風險。
- 虛擬資產非屬貨幣,對於藉虛擬資產從事的相關行為,如有涉及刑法、銀行法等有關詐欺、違法吸金等相關法令,係屬刑事犯罪。另虛擬資產如為證券交易法第6條規定之有價證券,未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在國內對非特定人從事募集、發行或提供買賣、交易等服務,則可能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而應負相關刑事責任。
- 至於個案情況是否涉及刑法、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等刑事責任,其具體行為事實,由司法機關認定處理。
回顧近期台灣發生的虛擬貨幣詐騙案,光是在上個月,就有 3 則報導與虛擬貨幣詐騙相關。
區塊鏈與加密貨幣詐騙案件頻傳
6 月 16 日,桃園中壢分局破獲了一起比特幣投資詐騙案,光是犯罪團夥旗下的一個帳戶裡面就擁有近千萬新台幣的非法所得。
17 日,立委高虹安及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也接獲陳情,並召開記者會踢爆了吸金 9 億新台幣的 CloudToken 騙局;24 日,蘋果即時爆料由天沐集團發行的美人幣(MUB)也驚傳違法,相關負責人皆遭到北市檢調約談。
延伸閱讀:立委高虹安、議員鍾沛君召開記者會「親揭 9億傳銷騙局」,CloudToken受害者泣訴
延伸閱讀:蘋果爆料: 天沐集團美容通證「美人幣 MUB」違反銀行法,負責人裁定交保限制出境
再往前回推,去年 1 月,以林耿宏、林若蕎為首的千蕎集團曝光,據稱是透過傳銷詐騙手法招攬了達 30 多位受害者,總計騙取了高達 2.5 億新台幣。
更糟糕的是,今年一審法院判決,裁定兩件受害者起訴皆以失敗告終,敗訴判決書還寫道:「原告身處網路資訊爆炸年代,隨時檢閱相關資訊並無困難」。
可以發現,在現今監管制度無法跟上科技時代腳步的情況下,就算受害者企圖訴諸法律途徑,也可能因為監管缺失而得不到伸張;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也才會呼籲,要中央部會應儘速與立法院合作,設法填補立法空白地帶,或甚至由政府帶頭公開抵制民眾參與此類投資。
📍相關報導📍
台灣首例「航空區塊鏈」殞落,交通部廢證、轟動一時「遠航幣」無法再起飛 (虛擬貨幣)
嚴防資金出逃!中國央行數位人民幣最終將「監控所有大於 10 萬 RMB」的交易
擔心成為洗錢、詐騙管道,金管會要求便利商店買比特幣要落實「錢包實名制」
台灣加強虛擬貨幣監管:反洗錢納管下半年開跑;三種特許業務須向金管會申請
金管會 2020 首個「虛擬通貨」發行規範函令:3,000 萬以下STO 需付公開說明書 編制年報
讓動區 Telegram 新聞頻道再次強大!!立即加入獲得第一手區塊鏈、加密貨幣新聞報導。
LINE 與 Messenger 不定期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