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對虛擬資產業者採全面「登記制」,虛擬資產業者需要在今年 3 月 31 日前,向金管會辦理洗錢防制登記(9月底完成),若未完成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自然人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法人併科以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前情提要:金管會:台灣虛擬資產專法2月辦公聽會6月送審、穩定幣納入監管、比特幣ETF開放散戶再觀察半年)
(背景補充: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關七年」,VASP專法草案拚6月送行政院)
台灣金管會分四階段納管虛擬資產業者,第 1 階段依《洗錢防制法》納管,規定 VASP 業者須向金管會完成法遵聲明,第 2 階段設立 VASP 公會,訂定指導原則、自律規範,第 3 階段於《洗錢防制法》訂定子法,增訂「登記制」。
金管會去年 11 月底開始施行第 3 階段「登記制」,要求虛擬資產業者需在 2025 年 9 月底前完成登記,否則禁止繼續經營,而第 4 階段是設專法,金管會研擬採「特許制」規範 VASP 業者,未經核准或取得證照者,將會有刑責。
VASP 業者 3 月底前要提交登記
目前需留意的是,已完成洗錢防制聲明之台灣 VASP 業者,應於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向金管會申請洗錢防制登記,並於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屆時未向金管會辦理登記或未完成登記之 VASP ,將不得繼續經營受管制之虛擬資產業務。
櫃買中心日前提醒,欲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應依 VASP 登記辦法第 5 條規定之文件及程序申請洗錢防制登記,未完成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自然人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對該法人併科以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如今隨著 3 月 31 日大限將至,據工商時報報導,各 VASP 業者正在快馬加鞭準備陸續送件,從登記辦法來看,需調整較大的部分,可能是回歸消費者保護原則的資訊揭露、資安條件和申訴處理程序。
幣託集團表示,各部門依登記辦法及公會相關自律規範正進行登記制準備工作,力求如期完成登記申請;HOYA BIT、MaiCoin 集團和其他國際加密貨幣交易所也指出,希望能趕在截止前送件完成。
MaiCoin 集團說明,將力求平台正常運作,確保用戶權益,目前在登記制送件前置準備中,以公司內控與稽核文件和機制落實的工作最繁重,在明確的法規細則下,各部門都必須重新檢視內控文件與目前機制執行上是否符合規定,且送件前還需完成會計師簽核。
針對登記制,幣圈人士表示,對大型業者而言,有較多資源可因應,但中小型業者資源與規模有限,要提升嚴謹度如同孫悟空緊箍咒「頭很痛」,更可說是「越級打怪」,恐怕 3 月 31 日後就有半數業者自動消失。
也有專家向動區直言,目前洗錢防制法與相關法規未明確規定「幣商」、「合法之 p2p 交易」定義為何,在登記制倉促上路下,執行取締的檢廉警恐無法分辨何謂「個人幣商」與「普通加密貨幣交易」,檯面下的加密貨幣 P2P 交易恐全進入取締範圍,波及許多進行 P2P 交易的民眾。
第 4 階段擬採特許制規範
而在第 3 階段「登記制」之後,金管會第 4 階段研擬採「特許制」規範 VASP 業者,根據專法草案規劃,未來業者若要進行比特幣等虛擬資產買賣交易,須獲金管會核發執照後才能承作,若未經核准進行交易,恐面臨最重 7 年刑責。
針對虛擬資產專法進度,金管會在春節前曾說明,預計在 2 月會邀請專家學者、VASP 公會與相關單位進行公聽會與討論,並在 3 月做法規預告,希望在今年 6 月底前將專法草案移送至行政院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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