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新創明星 COBINHOOD ,經動區首次報導 在 5 月 6 日晨間,該公司員工已「無法正常上班」長達近兩周,公司有積欠薪資情形。隨後該公司共同創辦人暨 CTO 黃偉寧則以公司名義發布聲明,指出陳不再參與公司事務,且情緒不穩有傷害員工疑慮,才令員工在家工作。
事實上,公司營運出問題,是來源於陳泰元與黃偉寧與其所代表「董事會的決策」的兩方對峙。
從陳泰元與黃偉寧透過公司官方說法發布的聲明可以看出,黃雖握有公司經營權,然而陳則主張他才是合法的經營者,由於根據公開文件顯示,無論是交易所 COBINHOOD 還是公有鏈項目 DEXON 基金會都是屬於柯賓漢有限公司,股東只有一名,由陳泰元的開曼公司 Blocktopia Inc. 以 5 千萬元資本額以境外公司 100% 持股柯賓漢有限公司。
據《天下》雜誌楊卓翰調查,對陳泰元提出訴訟的是許多國際創投公司 Infinity Venture Partners(IVP)。IVP 除了有投資 COBINHOOD 之外,也在先前投資了同樣由陳泰元創辦的 17 直播、以及 Pinkoi、KKTV、MaiCoin 等新創公司。
而根據黃偉寧的說法,他以董事會的決策作為依循,才暫時代理執行長一職。然而外界輿論則多指向是黃與陳之間的經營權大戰。
事實上,經動區詢問內部高層人士,其表示,黃僅是遵照董事會決策行事,並強調由於 4 月 26 日董事會決議開除「陳泰元之董事職務」,才引發外界看到後續的情況,包含陳泰元凍結公司資金、解除員工公司門禁權限,黃偉寧發聲明表示陳泰元無參與公司事務,有誠信問題且受到刑事告訴,而黃只是「遵循董事會決策,暫時代理執行長一職」。
因此,爭議的重點在於,於 4 月 26 日的董事會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先前主要爭議圍繞在,黃主張董事會當時決策開除陳泰元職務;然而,陳泰元作為公司大股東,有權任命董事會因此主張黃非法奪取經營權。
臨時董事會決策有效
事實上,據天下楊卓翰的調查,公司現在的股權架構處在「轉移到 Blocktopia 的過程,目前只先轉移了股東持股,完整董事名單因 KYC(客戶識別)問題尚未完成歸檔。」
也就是說,董事會雖然已完成任命及指派,但是相關程序可能還沒走完,所以陳泰元才會主張黃偉寧與股東開的臨時董事會議,並不是合法「董事會」。
而據動區調查,在昨日晚間陳泰元再次發出員工內部信件,其中陳的律師認定,雖然陳泰元主張他有權再次任命董事會,「七席董事中他擁有五席」的任命權屬實,不過陳的律師仍認定,應視當時 4 月 26 日的董事會有效且合法。
因此,黃偉寧過去一週以來「暫代」執行長一職應屬正當執行權力,只不過陳泰元仍有權「再次重新任命」董事會,並再次由董事會決議新任執行長一職。
所謂合法董事會應由 Blocktopia Inc. 的股東所組成,而 Blocktopia Inc. 的投資人並沒有對外公開。IVP 台灣管理合夥人黃立安向楊證實,IVP 在 2017 年投資柯賓漢母公司 Blocktopia,是 7 位董事之一。而柯賓漢官方有公開的投資人有 Infinity Venture Partners(IVP)以及高榕資本。
IVP 的台灣管理合夥人黃立安則已經向天下證實,IVP 是 7 位董事之一,在 17 年投資柯賓漢「母公司」 Blocktopia 同時也參加了 4 月 26 日柯賓漢母公司 Blocktopia 的「臨時董事會」。
區塊鏈新創公司治理問題
目前仍不清楚陳泰元與董事會之間的衝突具體的原因,究竟當時「具有效力的臨時董事會」為何決議解除陳泰元職務,但在陳泰元完成重組董事會,恢復職權合法取回公司經營權之前,COBINHOOD 的實際經營權仍在黃手中。
而此事也引發區塊鏈新創公司治理的探討:據悉,DEXON 基金會當時受到知名創投 IDG 資本投資是投資代幣,而目前法律並沒有賦予所謂「幣權」參與公司治理決策的權利。
COBINHOOD 此事未來若走入司法程序,涉及位於開曼群島的境外公司訴訟將可能歷時多年,區塊鏈產業變化如此之快,若發展受阻多年將嚴重影響一間區塊鏈新創公司的前途。代幣(Token)投資在未來公司治理上的經營權劃分,也是未來區塊鏈產業應探討並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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