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新的破壞式創新科技誕生的時候,最根本會遇到的問題通常是,監管與法律的跟進,總會慢了創新一步。而「用語」也是,隨著科技的功能性不斷更新,我們在用語上也需要與時俱進。
討論加密貨幣時,經常混淆的兩個用語便是「Coin」和「Token」。這兩個名詞在使用上有所重疊,但其實分別代表著不同的意義,混用將會造成溝通上的困擾。
Token、Coin都被稱為代幣
目前大家以代幣來通稱Coin或Token作為混用,但其實兩者在意義上有所不同。但如果以Coin是「幣」,而Token是「代幣」,來區分,是遠遠不夠的。
簡單從所代表的意義來探討,最初比特幣出現的時候,Bitcoin,這樣的Coin(幣),是用作支付、或價值儲存,主要的用途是作為流通的貨幣來使用。因此以Coin來描述便已足夠。
而到了後來,像是以太坊這樣的公有鏈相繼出現,Vitalik等人賦予了加密貨幣「功能性」。因此加密貨幣領域有了Token的誕生。Token則經常除了用作支付、與價值儲存,還會有其他的功能(後面細說),甚至未來隨著Tokenization(令牌、代幣化)可能有些Token將不會有「價值」的意涵,只被用作爲一個「通行証」的功能,因此也有人稱Token為通証、或令牌。
以下內容整理自維京研究院《區塊鏈中文辭典》:
- 代幣/ Token / Token Coin
代幣與令牌的對應英文單字皆為 Token,在區塊鏈領域中一般不加以區分,但兩者在意思上具有些許區別;
英文 Token 實際上既包含代幣、令牌也包含代金券、證券、通證、 紀念物等概念,準確來說代幣的對應英文為 Token Coin,在區塊鏈領域中與「支付令牌」具備相同的意義。
代幣可以定義為某種賬戶的餘額,並且不僅僅局限於加密貨幣的範疇,廣義而言所有的虛擬貨幣皆屬於代幣的範疇。
根據瑞士金融市場監督管理局(FINMA)在 2018 年 2 月提出的定義,令牌主要分為支付令牌、功能令牌、資產令牌三種,並且可能存在混合形式:
- 支付令牌/Payment Tokens
「支付令牌與加密貨幣是同義詞,並沒有其他功能或鏈接其他開發項目的功能,令牌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只會開發必要的功能,並在一段時間內成為支付手段。」如比特幣、狗狗幣、萊特幣等第一代加密貨幣以及達世幣、門羅幣等以支付、結算為主要功能的令牌。
- 功能令牌/Utility Tokens
「功能令牌是旨在為應用程序或服務提供數字訪問的令牌。」如瑞波幣、艾達幣、恆星幣等內嵌代碼,並具備使用場景或潛在使用場景的令牌。
- 資產令牌/Asset Tokens
「資產令牌代表資產,例如參與真實實體收益,公司股份或收益權益,或者獲得股息或利息支付的權利。就其經濟功能而言,令牌類似於股票,債券或衍生品。」如BitShares 上的 PDA 令牌或是 DigixDAO 上的 DGX 令牌,在現實世界中具備對應的資產。
Coin、Token的功能與形式
廣泛而言,
- 加密幣(Crypto Coin)就是:作為貨幣或支付手段。
- 令牌(Token)具有更廣泛的功能。
1. Coin(幣)
Coin的目的是想提供像金錢一樣的功能:作為一個帳戶單位、價值存儲和移轉的媒介。
Coin傾向於以本地區塊鏈原生代幣的形式出現,如比特幣(BTC)、Litecoin(LTC)、Monero(XMR)等,但他們也不一定要由原生區塊鏈而生。
例如幣安幣(Binance Coin, BNB)目前仍沒有「幣安鏈」(正在開發中),他使用了ERC20協議來創造,如此以來能方便在以太坊生態系上流通,作為與ERC20也能方便的和其他令牌(Token)或代幣(Coin)交換。
2. Token(令牌、通証)
有些令牌目的僅僅是作為一種貨幣形式,隨著時間的推移存儲價值,使企業能夠支付和使用服務的費用。出於方便的原因,它們通常被創建為ERC20令牌。
區塊鏈令牌確實有價值,但它們不能被認為是錢,並不像單純的Coin能夠當錢來用。令牌通常託管在另一個區塊鏈上,例如以太坊或EOS(2.0協議,允許用戶使用核心代幣(例如ETH或EOS創建它們)兩者都作為類似於「燃料」的角色來創造出其他的令牌或代幣。
令牌提供了超越數字現金的功能。除投機性回報外,它們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價值。因此才有了像瑞士金管局定義出的Security Token證券型令牌,或是Utility Token功能型令牌與Asset Token資產令牌。
他們的界線模糊造成定義困難
實際上,幣和令牌之間的界限並不清晰。兩者都會被用於轉移價值,作為支付手段,就像美元和股票都會用於獎勵人們的努力工作(發薪水是付美元,也可能以股份來獎勵,儘管主要是前者)。
現在大家都可以在像以太坊的2.0平台上託管幣作為令牌。而令牌的目的不僅僅是簡單付款:
例如,Augur這個再以太坊主網上建構的未來事件預測平台的Rep令牌,是用來讓REP令牌的持有者驗證事件發生結果用的。而當初Augur在ICO的時候REP充當了「募資股票」的功能。
所以REP這個ERC20令牌起初是證券型令牌,後來正式上主往後成了功能性令牌。
這也是為什麼監管上在劃分ICO的幣的性質會有困難(證券型令牌要受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而功能型令牌則不一定要受證券法所監管),也說明了日前SEC委員表示,以太幣以目前的系統來看,並不歸類於證券的原因了。
雖然用語無疑將隨著技術的發展而不斷發展,但目前世界上大多數人因此約定俗成了一個廣泛的說法:Coin(代幣)指的是現金,令牌、代幣指的是其他所有的幣。
結語
目前有上千種加密貨幣在各個交易所、上百種的鏈上流通,雖然我們平常談到這些幣,例如我們都會說他們的「代幣發行」了。
但作為資訊傳遞時,必須了解、並區分這些幣所攜帶的功能,才能了解可能我們在談論的幣,究竟是什麼樣的「幣」,是證券型、還是功能型、還是資產型,而這些幣又會面臨什麼樣的監管條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