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 C2C 交易平台 BitShine 的創辦人今日在 FB 貼文拋下震撼彈指出,法務部發函給所有加密貨幣平台業者調用某位用戶的交易明細和餘額資訊,貼文暗指未來加密貨幣要繳稅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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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市場短短十幾年,從 2009 年比特幣創世區塊誕生以來,早期的信仰者搶得先機打造自己的財富帝國,並堅守得來不易的利潤,在台灣,是否可以在沒有監管機構的介入下,將加密貨幣或利潤毫無後顧之憂得與子孫共享呢?
法務部開查加密貨幣遺產
今日,據加密貨幣 C2C 交易平台 BitShine 的創辦人陳珮芸 FB 貼文指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7 月 25 日發函給金管會聲明名單上的所有業者,查詢某位用戶與所有加密貨幣業者的有無業務往來,目的是查詢某位自然人的遺產,BitShine 的創辦人認為台灣遺產的內容已進入包含加密貨幣的全新篇章。FB 貼文內文如下:
其中加密貨幣業者須提供該帳戶(現金或者加密貨幣帳戶) 101 年 6 月 1 日至最後交易日的交易明細和餘額,如果有任何債權也須一併提供債權種類和價值,函件全文如下:
從遺產看繳稅
目前台灣尚未建置虛擬資產徵稅的相關機制,對此動區也找到 BitShine 創辦人陳珮芸接受專訪,她表示這是 BitShine 收到了第一封查詢函文,所以是全台首個案例,她指出:
加密貨幣作為遺產,需要繳多少稅,其實目前在台灣沒有看到明確的法源依據。
但是,持有加密貨幣作為遺產來避稅的方式恐怕會有變化。 像我們交易所的營運,針對每筆交易都要開發票、繳稅。國稅局不只要求業者,也要求用戶如果有獲利要繳所得稅。
目前國內被納管的業者都有對用戶進行KYC,所以,照現在的態勢,若真的被歸納到遺產的範疇,繳稅應該是指日可待。
隨後她提到了 2022 年財政部長蘇建榮曾在備詢上表示,虛擬資產也應該計算價值課徵遺贈稅,且遺贈稅為屬人兼屬地主義,所以無論海內外加密貨幣的所得皆需要申報。
值得一提的是,社群提出詢問是否加密貨幣平台業者可以以「個資不外洩」為由拒絕公務機關的調查,動區詢問律師則表示,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只要符合法規,公務機關都可以蒐集與利用個人資料,且稅捐稽徵法的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部分,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特別法,特別法優先試用,所以調用加密貨幣平台用戶資訊是合乎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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