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入垃圾幣詐騙案的 ACE 王牌交易所總裁王晨桓、ACE 交易所員工高偉倫、林淑芬(林耿弘友人)、謝詩瑩 4 人,由於羈押期限將屆滿,台北地檢署已在上週五向法院聲請延押 4 人兩個月。
(前情提要:ACE涉垃圾幣詐騙案》檢警第三波查緝再逮14人,共扣4億8000餘萬元 )
(背景補充:重磅》ACE交易所王晨桓遭逮!身兼建業法律事務所長,捲入「垃圾幣詐騙案」聲押禁見 )
今年一月,台灣三大加密貨幣交易所之一的 ACE 高層驚爆涉入垃圾幣詐騙案,不法團伙 3 年來不法所得破 10 億台幣,震驚台灣業界。
目前檢察官訊後,已將 ACE 共同創辦人暨前董事長潘奕彰、詐團主謀林耿弘、千蕎團隊的林若蕎、林耿宏胞弟林耿漢、共犯林敬智、張爾杰、林婉榆 7 名幹部聲押禁見。2 月 27 日時,北檢向法院聲請延押潘奕彰等 7 人,已獲得法院批准。
北檢向法院聲請延押王晨桓等 4 人
後續 1 月 24 日時,ACE 現任總裁暨負責人,同時也是知名律師的王晨桓、ACE 交易所員工高偉倫、林淑芬(林耿弘友人)、謝詩瑩等 4 人也因涉嫌此詐騙案,同樣被逮補並聲押禁見。
如今因這 4 人羈押期限(2 個月)將在本周屆滿,台北地檢署考量本案共犯人數眾多、金流複雜,為釐清案情,因此在上周五已聲請延押王晨桓 4 人 2 個月。
延伸閱讀:ACE交易所暴雷懶人包》空氣幣詐騙 洗錢、負責人王晨桓 潘奕彰收押、魔券幣受害者自救;(即時更新)
根據法律百科網站說明:
(一)偵查中羈押
偵查中羈押的期限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是2個月,依同條第5項的規定,只能延長羈押1次,而且延長羈押的期限也是2個月。換句話說,偵查中被告最多會被羈押4個月。
(二)審判中羈押
審判中羈押的期限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是3個月,依同條第5項的規定,延長羈押次數會因觸犯罪名輕重以及審級不同而有異。而延長羈押的期限則是2個月。
觸犯最重本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第一、二、三審的延長羈押次數分別是6次、6次、1次
本月初檢警發動第三波查緝,再逮 14 人
另外,在 3 月 8 日,警方進行了該案的第 3 波搜索行動,逮捕了營銷團隊主管陳錦暘、涉操控貨幣價格的「手拉區塊鏈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姜建良、以及負責行銷的新零售 (3085) 總經理李燕南在內的 14 人。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吳誌軒、劉宇恒、王淑瑩 3 名營銷幹部,另陳錦暘、姜建良、李燕南等 11 人各以 100 至 300 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本次行動再查扣現金 300 萬元及帳冊、手機等證物,專案小組累計前後 3 波查緝行動共查扣約 4 億 8,000 餘萬元。
受害者報案流程
此次詐騙案牽連甚廣,如果您也是相關受害者,可以瀏覽動區為您整理完整的辦理流程:ACE涉垃圾幣詐騙》受害者快來報案!新北刑大:沒收贓款肯定發還,魔券幣、FITC、COR..證據充足就缺筆錄(附報案教學)
📍相關報導📍
重磅》ACE交易所爆加密詐騙!創辦人賣「空氣幣」牟利多年遭逮,不法收益估破10億元 (魔券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