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6)日,四位民主黨的眾議員提出了《2020 年加密貨幣稅收公平法》,目的是修正 IRS 稅法,讓「200 美元以下的交易」,所獲得的已實現收益免除稅收。遊說推動法案的 Coin Center 認為這將減輕加密貨幣用戶的稅收負擔,提升美國加密貨幣領域上的競爭力。
2020 才開始,美國國會已經開始在運作。於本週四(1 月 16 日)推出了《2020 年加密貨幣稅收公平法(The Virtual Currency Tax Fairness Act of 2020)》,其目的是在於豁免日常加密貨幣交易的稅務。
這個法案的推手是 Coin Center 的通信主管 Neeraj Agrawal。他負責遊說民主黨的眾議員大衛・史維克(David Schweikert)、蘇珊・德本(Suzan Delbene)、達倫・索托(Darren Soto)、湯姆・埃默(Tom Emmer),再由這幾位議員在眾議院提出。
這項法案 IRS 稅法的修正,將免除低於 200 美元的已實現收益(Realized gain)¹的稅額,這個又稱「最低限額(de minimis threshold)」
[註*1]:以高於原始購買價格的價格出售資產所產生的收益叫做已實現收益。
IRS 造成的起因
根據 2014 年美國國家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公布的指南指出,比特幣等的加密貨幣應視為應稅商品,在現行的聯邦法律下,加幣貨幣交易者必須報告邊際資本收益(Marginal Capital Gains),這造成一般小額交易用戶的負擔。
這項新的法案最大的實際效應就是可以簡化日常在使用加密貨幣用戶的稅收負擔。此法案的推出將會解決一個問題,即大小交易均會引發應稅問題,這使得加密貨幣難以作為日常支付方式。
新法案指出:
「個人收入不應當包括在個人交易中因為虛擬貨幣變動所獲得的收益(此用法已在第 11 988(e) 條中定義)。上述法條不適合交易金額超過 200 美元。」
而法案若是通過,有豁免的交易將從 1 月 1 日開始涵蓋起。
作為這項法案的幕後推手之一,Coin Center 表示:
「這個法案簡單解決了目前加密貨幣稅收的問題,且有助於提升國家在這個領域的競爭力。
將這種豁免擴展到一般的加密貨幣使用戶將使得日常交易更簡單,例如通過之後,彼此之間發送小額交易或將小額加密貨幣發送到 dapp 都不必每次都進行相當複雜的資本收益計算。」
事實上,過去大衛・史維克(David Schweikert)就提出相似法案,當時是與賈里德・波利斯(Jared Polis)共同提出,當時是將交易設定在 600 美元以下,不過最後由史維克提出的法案從沒有提交到眾議院審議,在眾議院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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