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一直迫切希望國會建立新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民主黨籍眾議員拜爾(Don Beyer)7 月底提出的《數位資產市場結構及投資人保護法》(Digital Asset Market Structure and Investor Protection Act)似乎可以滿足他的需求。
(前情提要:美參議院通過1.2兆基建案 :「加密稅法原版案」送眾議院)
(事件背景:重磅!基建法兩「加密税法修正案」爆冷未過!比特幣衝上46,700後閃跌)
美國眾議員拜爾(Don Beyer)7 月提出了一項長達 58 頁的加密貨幣法案令人意外,不過內容上卻可能是目前為止最為全面的監管框架,更或許能解決近期因修正案而吵得沸沸揚揚的加密貨幣稅法議題。
據《The Block》報導,拜爾在上月 28 日提出了《數位資產市場結構及投資人保護法》,旨在依據《商品交易法》(CEA)、《銀行保密法》(BSA)以及聯準會可能制定的框架,界定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方式。
鑑於拜爾從未參與過任何加密貨幣法規的制定,也並未對這塊產業發表過特別的見解,因此這項法案的提出無疑是出乎眾人意料。共和黨籍眾議員、國會區塊鏈核心小組聯席主席埃默(Tom Emmer)甚至懷疑,該法案可能出自財政部部長葉倫(Janet Yellen)授意。
不過,拜爾發言人向《The Block》表示,事實並非如此:
我們從一年多前就開始制定這項法案。眾議員埃默認為這是出自財政部的說法並不準確。…… 到目前為止,數位資產市場的急遽擴張,加上國會在監管市場方面採取了相對零碎的作法,為制定我們上週提出的法案提供了很大的動力。
拜爾的法案可說是一場及時雨。週二,美國參議院才剛剛通過了附加在基礎建設法案之下的原版加密貨幣稅法框架,而先前因圍繞在經紀商(Broker)定義而出台的兩項修正案則雙雙胎死腹中。不過,也因為這項法案的爭議不斷,公眾及國會的重視程度明顯激增。
延伸閱讀:重磅!基建法兩「加密税法修正案」爆冷未過!比特幣衝上46,700後閃跌
拜爾發言人告訴《The Block》說道:
人們普遍認識到,國會需要採取更全面的方式來進行數位資產市場的監管。我們認為,這項提案是對話的開始。我們的法案回應了監管機構的意見,尤其是 SEC 主席根斯勒的要求,他們希望國會介入並提供必要的法律明確性。
據了解,SEC 主席根斯勒週三(11)才和民主黨籍參議員華倫(Elizabeth Warren)就加密貨幣監管問題進行了最新的交流。7 月初,對加密貨幣市場持負面態度的沃倫致函根斯勒,詢問 SEC 需要哪些國會授權以更好地監管加密貨幣市場。
同一時間,拜爾和沃倫也一直在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彌補稅法上的漏洞。
延伸閱讀:催促美國監管!參議員致函SEC主席、葉倫 : 加密貨幣「恐釀系統性風險」,儘快動作
加密貨幣法案大集合
事實上,拜爾的法案也意在授予監管機構更多的權力。
舉例來說,該法案試圖透過法律名詞來界定「數位資產」和「數位資產證券」來釐清哪些加密貨幣是商品或證券;此外,該法案也對未來簡單代幣協議(SAFT)、SEC 委員皮爾斯(Hester Peirce)的安全港草案等制定了規範,甚至是要求在 DeFi 監管上進行跨部門的交流。
延伸閱讀:SEC加密老媽發布「安全港草案 2.0」,呼籲 SEC 主席對加密監管修正負起責任
拜爾法案中的眾多條款也涵蓋了大部分過去為人所熟知的加密貨幣草案,包括參議員康納威(Michael Conaway)去年 9 月提出的《數位商品交易法》(DCEA),兩黨參議員麥克亨利(Patrick McHenry)及林奇(Stephen Lynch)今年 4 月共同提出的《消除創新壁壘法》(EBIA),還有眾議員大衛森(Warren Davidson)自 2018 年以來持續向國會提案的《代幣分類法》(Token Taxonomy Act)。
拜爾的法案就上述許多問題提出了更全面的解決辦法,其中還包括了授權聯準會發行數位美元(Digital Dollar),不過主旨仍是著重在授予 SEC 和商品交易委員會(CFTC)更大的監管權限。
假如該法案能順利獲得參眾兩院青睞,或許會是迄今最具影響力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
📍相關報導📍
SEC 公布首例針對 Defi 領域的訴訟案件,不法獲利超過 3000 萬美元
新規 11月上路!SEC「將加密貨幣視同證券」: 受證券法管轄,皆須在制度內運作
美國基建法 | 加密經紀商定義惹議,參議員正式提「修正案」產業聯合聲明力挺
讓動區 Telegram 新聞頻道再次強大!!立即加入獲得第一手區塊鏈、加密貨幣新聞報導。
LINE 與 Messenger 不定期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