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在週三(24)日提交最新文件中表示,認為 CZ 有可能在審判前逃逸,要求 Jones 法官推翻先前的決定,並在判刑前要求 CZ 留在美國,但不用拘留在監獄中。
(前情提要:路透:檢察官要CZ滯留美國!想飛回阿拉伯1.75億鎂保釋金不夠)
(背景補充:CZ對幣安員工深情告別信:我不得不承受痛苦,需要休息,別怪我懶..)
加密貨幣市場 22 日傳出震撼消息,幣安執行長趙長鵬(CZ)宣布辭職,並認罪違反了《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很快地,這起事件又迎來最新進展,美國司法部在週三(24)日提交最新文件,其中對 CZ 可能逃逸表示擔心。
美國司法部: CZ 有嚴重的逃逸風險
CZ 在美國認罪後,面臨最多可達18個月的監禁風險。美國地方法官 Brian A. Tsuchida 允許 CZ 在判刑前回到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家中,但現在,檢察官要求地區法官 Richard A. Jones 重新審視此決定,並要求 CZ 留在美國。
根據目前的保釋協議條款,CZ 確實可以離開美國,因為他在一個信託帳戶中存放了 1,500 萬美元,還簽署了1.75億美元的個人保釋金擔保債券,並找到了 2 名提供額外資金的擔保人,儘管如此,美國司法部仍然要求 Jones 法官推翻先前的決定,並在判刑前要求 CZ 留在美國,但不用拘留在監獄中。司法部認為 CZ 可能逃逸的風險有 4 點:
- CZ 的財富背景:身為一名億萬富翁,CZ 擁有大量財富,可能無法被美國當局觸及。
- 居住地的特殊性:CZ 居住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該國與美國無引渡條約。
- 家庭因素:他在阿聯酋有家庭,一但返回可能選擇留在當地,不願面對美國的刑期。
- 應對判刑的可能態度:雖然 CZ 自願認罪,但面臨判刑選擇不返美可能性依然很大。
CZ在阿聯酋有三個年幼的孩子和伴侶;一旦抵達阿聯酋,卻又要面對回到美國高達18個月監禁的背景下,他可能選擇留在阿聯酋與家人在一起……雖然趙長鵬在聽證會上強調了他出庭認罪的意願,以及他為了把這件事放在身後而做出的努力,但出庭承擔責任的行為與幾個月後出庭面對懲罰之間存在質的差異。
CZ律師的可能辯護策略
對此,前 SEC 網路執法辦公室主任 John Reed Stark 也在 X 上發布貼文討論 CZ 律師有可能回應的策略,他預計 CZ 的律師將提出一系列辯護,包括強調他的合作態度和認罪情節,甚至可能提出家庭成員的證詞,來降低判決的嚴重性。
另一方面,他指出,地區法院通常不會輕易推翻地方法官的決定,並且美國司法部也不認為 CZ 會造成社會危險,但是 Jones 法官還是有可能會尋求妥協,增加保釋條件,加強保證措施,以確保 CZ 離境後會返回美國聽判。
最終的結果會是如何,據 Coindesk 報導, CZ 同意留在西雅圖直至 11 月 27 日,因此還有時間讓司法部檢察官、CZ 律師與負責此案的 Jones 法官取得共識。目前,根據保釋文件,CZ 的量刑聽證會(sentencing hearing)將訂在台灣時間 2024 年 2 月 24 日 1:00,該時法官將宣判 CZ 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