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新科技的發展中,最引人注目就是泡沫。歷史上曾有過南海泡沫、荷蘭鬱金香和.com泡沫等值得參考的泡沫事件,而現在我們歷經的區塊鏈泡沫,感受著創新伴隨而來的泡沫。由於區塊鏈本身是因互聯網而生,或說是在互聯網環境下被「結合出來的」,許多人也喜歡將區塊鏈泡沫與當年的.com泡沫做比較。
要談區塊鏈與互聯網,必須先從區塊鏈擅長的事情開始談起。
以鏈控制資料庫,有利於價值轉移
區塊鏈與傳統的資料庫系統最大的不同點,在於沒有一個中央的資料庫或「主要的副本(Copy)」,可以訪問資訊,也不能能夠通過由數據庫「所有者」控制來改變或記錄數據。
區塊鏈又被稱為是「分佈式分類帳、分散式帳本」,透過建立可能有數千份副本,但沒有一個中心控制點。區塊鏈使用程式碼去控制每個分類帳副本的軟體中的規則和在系統上進行交易的人使用的軟體,交易被處理並以相同且精確的順序「密封」再添加到鏈中彼此相連的塊中。
一旦塊被「封存」上了鏈,其他人幾乎不可能篡改其中的信息,因為它必須在所有數千個其他副本的分類帳中進行更改。分類賬的完整性通過編碼的共識流程來維護,所有參與的「節點」會共同辨認一個「權威版本」,並由所有副本「同意」。如果有人試圖更改其中一個副本上的鎖定塊中的數據,則該副本將被其他副本有效地投票,並商定一個新版本才可能完成更改。
每次的結果都是綁定一個時間的交易記錄,這幾乎是不可更改的。因此,區塊鏈技術不僅適用於需要永久記錄的交易,而且適用於對記錄進行合法更改的順序也很重要的事項。
因此,它有助於「記錄參與者之間價值單位的變動」,就像是我們現在看到最主流的應用,創造貨幣。外部觀察者回顧性的查詢,可以驗證操作確實按預期順序發生(這樣的順序確認即區塊鏈的審記功能),並且當包含相關信息的經過身份驗證和驗證的塊添加到鏈中時,還能可以觸發進一步的操作(這就是「智能合約」的應用) 。
然而,正是這些副本的「分佈式」的性質,以及沒有一個單一權威人士擔任負責人的概念,無論發生了好事或壞事。比特幣和其他密碼貨幣也因此受到了來自政府的壓力,因為部分的加密貨幣交易能夠匿名發生並且不受政府控制。
人們的另一擔憂是,區塊鏈系統上的所有交易都可供所有有權使用它的人進行審查。
區塊鏈發展究竟像不像互聯網?
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互聯網在發展上受到的限制與目前關於區塊鏈的一樣。當時人們認為,如果公司、企業不打算不採用互聯網交易,他們注定將無用武之地。大量的金錢被投資於剛剛起步的互聯網公司,其中大多數快速上市的公司都迷失了方向,如同在2017-18年我們看到ICO的瘋狂與大多項目的消亡。
但在互聯網時期,亞馬遜和eBay等少數公司能夠巧妙地設計互聯網技術與其核心業務之間的聯繫,不僅在互聯網泡沫中倖存下來,而且還在該領域維持主導地位,一直到今天。
但值得一提的是,Amazon的股價也曾在1999年歷經一年半,從86塊跌到8塊,跌幅高達85%:
– Amazon從1997年到2007年的股價 –
在區塊鏈的發展時期,我們可以向互聯網泡沫借鏡的是,沒有一種技術可以成為所有弊病的靈丹妙藥。創新技術作為輔助商業模式的工具,都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生,或者能夠找到其輕易的落地之處,以利用這項工具的強項。
要訣在於,找到可以用來槓桿的位置。
有趣的是,區塊鏈與互聯網的相似之處在於:互聯網最初被定性為一種「使所有人都可以獲得所有訊息的技術,並且用戶可以匿名互動(沒有人會知道用戶是否是一隻狗。)」
然而,大多數互聯網商業應用現在都至少會受到訪問權限控制,甚至有些最安全的企業訊息只能通過安全的私人專用網絡才能獲得。
互聯網作為當年破壞式創新技術的到來,可訪問的個人電腦,商業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更好的網絡瀏覽器技術的出現為互聯網公司創造了龐大的消費市場。
90年代互聯網的普及率快速增長也不是一開始就爆炸性成長,如果以1974年,ARPA的羅伯特·卡恩和史丹佛的文頓·瑟夫提出TCP/IP協定,定義了在電腦網路之間傳送報文的方法(他們在2004年也因此獲得圖靈獎),網路經歷22年到了1997年,開發中國家才只有10%的普及度。
雖然20年前的科技採用速度不能同日而語,不過目前距離中本聰提出論文仍只有10年,人們抗拒改變的慣性似乎沒這麼容易消滅。
– 互聯網普及度發展,每一百個人中有幾名互聯網用戶 –
至於密碼貨幣,區塊鏈在密碼貨幣繁榮之前已經存在過更長的時間。關於比特幣的種種討論以及像以太坊這樣平台的在推出之後,才引發了許多人找尋更多的應用,眾多區塊鏈項目為該項技術正名。
有人認為,區塊鏈更像是互聯網的「補充」,不同於互聯網為了傳遞訊息而生,它能優化解決「價值傳遞」效率問題。訊息傳遞的核心是信息要被廣泛共享、複製,傳遞價值的核心是價值、資產要被專有,不被傳播。他認為區塊鏈的發展背景是,20年前,有很多數據都是訊息,但現在越來越多的數據是資產。
但是也有人認為價值互聯網(區塊鏈)絕對不可能取代今天的互聯網,它是重疊在現有互聯網上又一個互聯網。
泡沫的不謀而合:可能是投機、也可能是創新的機會
互聯網與區塊鏈,這兩項科技的發展都凸顯了項目和企業想要利用這項技術一時竄起的優勢。
在互聯網泡沫成立了數百家公司。 1999年,首次公開募股(IPO)有457家,其中大多數是高科技公司。2000年3月,在市場高峰期間,納斯達克市場共有4,715家公司進行交易。加密貨幣與ICO正在經歷類似的事情。 2017年,CoinSchedule記錄了210個ICO,從2016年的僅有43個。這些ICO籌集了超過60億美元的資金。到2018年,到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70個ICO項目。
許多人認為,區塊鏈創造的數字貨幣是泡沫,無法走入大眾採用。以太坊的大量募資應用(ICO)也創造了十分龐大的泡沫,目前這個市場充斥著大量的投機行為,仍未見到真正的應用落地,確實如此。雖說目前多數的區塊鏈應用仍在PoC、測試階段。但隨之而生的金融市場確實充斥著巨大的泡沫。
至於新興的區塊鏈金融,來自Bernstein的分析師提出一個有趣的觀點:
我認為區塊鏈賦予全新的融資模式實際上難以被監管且易於陷入詐騙者的天堂,這樣的想法,
Bernstein的分析師說道,
區塊鏈創造了24小時不斷修正的自然機制,當有偏差的商業模式或是居心不軌的參與者將會隨時被市場「修正」。而當時的互聯網泡沫的修正則因為市場的開、收盤,參與者的不夠廣泛而更慢一些。Crypto markets每天都在創造、也摧毀財富。」
隨著幾乎所有互聯網、科技公司都「盯上」區塊鏈,且不談IBM、Amazon、阿里巴巴的區塊鏈專利大賽,從區域金融機構到世界級投行如J.P. Morgans都在研究、測試區塊鏈,甚至各國央行也開始探討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的同時,區塊鏈將扮演重要的創新科技這一預測儼然被磨認為事實。
兩項科技的發展過程都伴隨著不信任,到抗拒改變與以及創新與投機伴隨而來的巨大的泡沫。但需銘記的是,像互聯網一樣,區塊鏈可能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但它的應用範圍肯定遠比創造數字貨幣這件事來得要廣泛。
ConsenSys、以太坊共同創辦人Joe Lubin認為分佈式帳本技術(DLT)能夠「比互聯網更加滲透、融入社會」,並實現分散的互聯網或「Web 3.0」。但預測大規模採用區塊鏈將比互聯網需要更長的時間:
區塊鏈項目將使人們能夠創造更多派得上用場的事物。
這就像是網路當年的發展那樣。但它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因為它要復雜得多。此外,由於我們致力於數字貨幣等主題,區塊鏈將超越互聯網滲透社會。一切都將在Web 3.0中互相串聯。
Lubin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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