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交易所從 SBF 到 CZ 總是涉嫌洗錢指控?加密混幣器如 Bitcoin Fog 到 Tornado Cash 又是如何為洗錢行為提供服務的?虛擬資產提供服務商如何避免涉嫌洗錢交易並達到合規要求?下文一一解讀。
(前情提要:SBF辯稱「用戶沒損失」不該判重刑!FTX現任CEO怒斥:接手時只剩105枚比特幣..)
(背景補充:SBF:我不是超級惡棍!美國政府求刑50年想把我關到死)
我們知道,FTX 創辦人 SBF 和 Binance 創辦人 CZ 都涉及到洗錢指控的刑事案件。儘管 「洗錢」 這個詞可能聽起來很常見,但它在法律上有著準確的定義。
根據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的定義,洗錢是指 「犯罪分子試圖掩蓋其非法獲得的資金或犯罪所得的真實來源的過程」。
該定義指出,洗錢過程通常包括三個步驟:
- 首先,非法資金被祕密引入合法金融體系
- 然後,資金通過多個帳戶的電匯或轉帳進行多次轉移,造成混亂
- 最後,通過進行額外的交易,將這些資金整合到金融系統中,直到 「髒錢」 變得 「乾淨」。
從 SBF 到 CZ,加密交易所創辦人為何總涉嫌洗錢指控?
美國司法部在 2023 年 11 月對幣安提出洗錢、作為未註冊貨幣轉帳業務運營以及違反制裁的指控,引發了整個加密貨幣領域的大規模反響。幣安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而公司執行長趙長鵬 (CZ) 則辭職並承認洗錢罪,以和解指控。
幣安創辦人兼執行長趙長鵬同意承認洗錢違法行為,並退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作為與美國執法部門和金融監管機構達成全面和解的一部分。
司法部、財政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宣佈這一訊息前不到一個月,聯邦檢察官說服陪審團認定 CZ 的曾經競爭對手、FTX 創辦人 SBF 犯有七項刑事指控,包括欺詐和欺詐、洗錢。陪審團僅經過四個小時的審議就做出了裁決,認定 SBF 犯有電匯欺詐、證券欺詐和共謀洗錢等罪名。
首先,加密交易機構在過去經歷了快速增長和廣泛的採用。這種增長引起了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的關注,他們開始密切監視加密資產領域的活動,並加強對洗錢和其他非法活動的打擊。由於加密交易的匿名性和跨境特性,它們被認為可能為洗錢提供了一種便捷的手段。
其次,加密交易機構通常涉及大量的資金流動,而這些資金流動可能來自各種來源,包括合法和非法來源。這使得加密交易機構成為監管機構重點關注的物件。在某些情況下,特定的加密交易機構可能未能充分遵守反洗錢(AML)和了解您的客戶(KYC)等合規要求,或者沒有建立有效的監測和報告機制,從而容易被指控涉及洗錢行為。
從 Bitcoin Fog 到 Tornado Cash,加密混幣器受到監管的原因
除了交易所,混幣器也是監管重點關注的物件。Bitcoin Fog 創辦人羅曼・斯特林戈夫 (Roman Sterlingov) 於 2021 年 4 月在洛杉磯被捕,罪名是經營臭名昭著的加密貨幣混合器 Bitcoin Fog,該混合器在十年內轉移了約 4 億美元的比特幣。
斯特林戈夫被判犯有 「共謀洗錢、誘騙洗錢、經營未經許可的貨幣傳輸業務以及違反華盛頓貨幣傳輸法」 的罪名。
執法部門最近將目光投向了導致網路犯罪猖獗的基礎設施。今年,Tornado Cash 的共同創辦人佩爾採夫將面臨刑事審判,該混合者涉嫌為超過 10 億美元的洗錢交易提供便利。
週二公佈的檔案顯示,佩爾採夫將於 3 月 26 日開始在荷蘭斯海爾託亨博斯市受審,檢察官列出了 36 項涉嫌從去中心化協議到 Tornado Cash 的非法交易。比如 Ronin 在 2022 年遭受了價值 6.25 億美元的駭客攻擊後,駭客就使用 Tornado Cash 來進行洗錢操作。
洗錢活動的主要目標之一是隱藏資金的真實來源。加密混幣器通過將不同使用者的加密資產混合在一起,使得資金流動的追蹤變得更加困難。這為那些試圖將非法獲得的資金與合法資金混在一起的個人提供了便利,使其更難被監測和追蹤。
其次,加密混幣器的操作通常涉及匿名性和隱私保護。這使得使用混幣器的使用者能夠隱藏其真實身份和交易活動,增加了洗錢活動的風險。由於加密混幣器的操作方式,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難以追蹤和監控這些交易,從而使其成為洗錢行為的潛在工具。這些都是加密混幣器受到監管的原因。
目前,加密混幣器涉嫌洗錢指控的原因主要包括隱藏資金來源、匿名性和隱私保護、合規要求的缺失以及一些濫用案例的存在。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對加密混幣器的監管力度增加,旨在減少洗錢風險,並確保合規要求得到遵守。
虛擬資產提供服務商如何避免涉嫌洗錢交易
虛擬資產服務商(簡稱 VASPs)在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但是由於虛擬資產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性,虛擬資產服務商(諸如加密貨幣交易所、加密錢包提供商、加密資產支付處理商等)也面臨著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等挑戰。以下是一些解決方法和建議:
1. 實施嚴格的 KYC 和 AML 規定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該要求使用者進行全面的身份驗證,並確保他們符合 KYC 和 AML 規定。這包括收集使用者的身份資訊、地址驗證和其它必要的資料。
2. 監控交易活動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該實施即時監控系統,以便檢測和分析可疑交易活動。這包括監控交易金額、頻率、來源和目的地等資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可利用 Beosin KYT 對每一筆交易進行分析,對交易進行評級,識別鏈上可疑行為,從而降低犯罪者利用虛擬資產洗錢的風險。
Beosin KYT 可通過數十億的地址標籤和黑地址庫,能夠識別可疑交易、進行綜合風險評估以及識別鏈上關係的風險,幫助 VASP 構建 KYT(瞭解您的交易)和持續性風險評估的能力。它能夠檢測安全攻擊、暗網交易、混幣器使用、欺詐行為、勒索活動和賭博等風險行為。
3. 設立報告機制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建立報告機制,通過風控系統報告任何可疑交易或活動。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及時處理這些報告,並與監管機構合作進行調查。Beosin KYT 可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出具可疑交易報告 (STR),幫助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進行取證調查。
4. 加強合作與交流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積極與安全公司、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合作,共同打擊洗錢活動。可以預見,犯罪分子會不斷調整和改進其洗錢策略,以適應監管措施和 AML 工具的變化。他們可能採取分散化的交易方式、使用隱蔽的交易路徑或利用技術漏洞來隱藏非法資金流動。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應定期與安全公司進行合作交流,及時識別和應對這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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