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的 9 月 4 日,曾火爆一時的ICO被叫停;2020 年,DeFi 火了,幾乎加密貨幣圈的所有目光都被吸引了,那麼 DeFi 在中國會迎來大發展還是同樣會因監管而暗淡收場?
(前情提要:中國警方凍結「幾千位投資者」銀行帳戶!疑因於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洗錢(OTC))
(事件補充:你還在比特幣?現在中國早已改瘋炒鞋 — 5分鐘看懂由「 ICO 模式」演化而來的炒鞋瘋潮)
DeFi 熱潮和 2017 年的 ICO 泡沫有很多相似之處,即瘋狂交易,出現了很少或根本沒有經過測試和審計的項目等,而且目前世界範圍內尚無明確的監管指南出台。
如果 DeFi 生態圈不做好自我監管,那麼不排除在中國等國家又會開始新一輪針對 DeFi 的監管審查風暴。
01、9 月 4 日公告回顧
2017 年 9 月 4 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明確了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並提出以下政策行動:
(圖1:9/4公告來源,source:中國人民銀行)
-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作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 - 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資訊中介等服務。
-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帳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 - 提示風險。
警示社會公眾應當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 - 充分發揮產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各類金融產業組織應當做好政策解讀,督促會員單位自覺抵制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及“虛擬貨幣”相關的非法金融活動,遠離市場亂象,加強投資者教育,共同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
02、DeFi 是怎麼火起來的
DeFi 是分佈式金融或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的縮寫,通常指基於以太坊的去中心化金融應用,去中心化數位貨幣交易所、去中心化網路借貸平台以及去中心化數位貨幣錢包等都屬於 DeFi 範疇。
與傳統金融相比,去中心化金融通過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介化」,減少了中間人的角色,從而降低了中間環節的大量成本
延伸閱讀:最完整的 DeFi 入門全導覽:為什麼去中心化金融是加密史上第二個突破?
2019 年,不少業內人士曾預測 DeFi 將在 2020 年大放異彩。
事實也的確如此,2020 年 2 月,市場上 DeFi 項目的總鎖倉量首次突破了 10 億美元(總鎖倉量是衡量 DeFi 項目使用規模重要的指標,總鎖倉量等於所有鎖定在 DeFi 項目智能合約中的 ETH 及各類 ERC-20 代幣的總價值(美元)之和)。
(圖2:DeFi總鎖倉量變化,source:DEFIPULSE)
2020 年 6 月,DeFi 項目 Compound 首次引入了流動性挖礦的概念,使得該項目的總鎖倉量從 6 月初的 1 億 1300 萬美元增長到 9 月初的 7 億 986 萬美元,其治理代幣 COMP 的價格也經歷了暴漲。
(圖3:Compound的總鎖倉量變化,source:DEFIPULSE)
不到一個月,流動性挖礦成為加密貨幣社群的熱門話題,越來越多的DeFi項目也開始推出各自的流動性挖礦(簡而言之,流動性挖礦主要是通過為以太坊上DeFi產品提供流動性獲得收益)。
2020 年 6 月 24 日,自動做市商交易所項目 Balancer 宣佈在以太坊主網部署其治理代幣 BAL,6 月 30 日,Curve 項目宣布發行治理代幣 CRV。
而投資者為了尋求這些代幣獎勵,主動向這些 DeFi 項目提供流動性,DeFi 在加密貨幣社群開始變得異常火爆。
伴隨著越來越多的 DeFi 項目發行自己的治理代幣,並向流動性提供者分發這些代幣,“收益耕作”(Yield Farming)的概念誕生了,其意思也即加密貨幣投資者將資金投入到不同 DeFi 協議中以期賺取最大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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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DeFi 背後仍存在不小的風險
DeFi 大火讓市場的 FOMO 情緒(Fear of Missing Out)大漲,但大家除了思考怎樣上車不被落下的同時,也要好好想想 DeFi 模式背後隱藏的風險。
2020 年 3 月 12 日數位貨幣市場斷崖式下跌也讓 DeFi 市場遭遇了巨震,以太坊 ETH 價格一天之間從 195 美元跌至 114 美元。
受此影響,包括 MakerDAO、Compound 等在內的 DeFi 項目總鎖倉量大量減少,恐慌情緒使得以太坊的鏈上交易量激增,網路變得擁堵不堪,Gas 費用逼近歷史頂峰。
延伸閱讀:Defi 也無力回天!天價手續費不改善,或成為「以太坊長期市場」的成長天花板
由於 DeFi 發展仍處於早期,目前法幣、房產等相對穩定的資產尚無法用作抵押,而只能以波動性較大的數位資產(如以太坊 ETH)作為抵押品,因此數位貨幣市場的每一次大的行情波動,對 DeFi 而言都可能引發不亞於傳統金融市場的金融危機。
一個比較悲觀的看法是,DeFi 的金融危機大概率會是 DeFi 市場發展過程中的常態。
僅以目前總鎖倉量排名第一的 DeFi 項目 Uniswap 為例,這一項目是目前去中心化數位貨幣交易所中的明星項目,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Uniswap 的 24 小時交易量超過 8.6 億美元,這樣的交易量放在一眾中心化數位貨幣交易所中已經可以排進前四了。
(圖4:交易所按交易量排名(截至2020年9月4日),source:CoinMarketCap)
Uniswap 項目於 2018 年底正式發布,這一去中心化數位貨幣交易所在發展前期一直不溫不火,但到了 2020 年卻在短時間被推上了神壇。為什麼?
延伸閱讀:趨勢解讀專欄|Uniswap 大遷徙:2017 年的感受好像被帶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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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Uniswap總鎖倉量排名第一(截至2020年9月4日),來源:DEFIPULSE)
首先,Uniswap 的用戶不需要註冊,也不需要經過繁瑣的 KYC 流程,而只要有以太坊錢包就能進場交易,可以說大大降低了“韭菜”的准入門檻。但由於沒有法幣的通道,新用戶還是要先通過 OTC 的方式場外交易獲得數位貨幣。
其次,Uniswap 採用了自主做市商模式,業內簡稱“AMM(Auto-Market-Making)”。
這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在 Uniswap 上為某一種數位貨幣創建流動性,簡單說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在 Uniswap 這一去中心化的數位貨幣交易所推出一種數位貨幣,同時也可以隨時將其下架。
沒有了中心化交易所的上幣審核,Uniswap 一躍成為了垃圾幣空氣幣的天堂。
有相當一部分項目發幣後,利用Telegram群等形式建立社群,接著就瘋狂喊單拉人頭來接盤,等收到一些 ETH 之後,直接下架跑路。
可以說,這一類項目騙錢的方法非常簡單粗暴,“要麼暴富,要麼歸零”這樣的口號在 Uniswap 的社群裡很常見,因此 Uniswap 也有“幣圈老虎機”之稱。
此外,Uniswap 因為其本身的機制設計,也可能為洗錢等經濟金融犯罪提供便利條件。
04、中國監管何時出手?
除了 Uniswap,其他 DeFi 項目的火熱程度產生的財富效應已經讓整個 DeFi 業態內開始積聚起不小的泡沫。
DeFi 熱潮和 2017 年的 ICO 泡沫有很多相似之處,即瘋狂交易,出現了很少或根本沒有經過測試和審計的項目等,而且目前世界範圍內尚無明確的監管指南出台。
如果 DeFi 生態圈不做好自我監管,那麼不排除在中國等國家又會開始新一輪針對 DeFi 的監管審查風暴。
對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數位貨幣法律服務團隊劉磊律師表示,如何監管 DeFi,首先需要釋明數位貨幣的種類,因為不同的數位貨幣類別,具有不同的法律屬性,所受調整的法律規範不一,監管自然也會不同。
劉磊律師認為當前中國社會中存在和流通的“數位貨幣”可以作出兩種大的分類:
一種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發行的數位貨幣,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擬稱之為“主權數位貨幣”;
另一種是以社會信用為背書由私人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但卻被市場賦予了商品的屬性,從而具有了財產價值和投資屬性的虛擬貨幣,擬稱之為“非主權數位貨幣”。
而它又可以進一步分為三種:
- 其一、比特幣,以太坊等擁有去中心化公鏈的數位貨幣;
- 其二、USDT 等以法幣為錨定對象的數位貨幣,即穩定幣;
- 其三、ICO、IMO、STO 項目產生的代幣或通證(DeFi 項目基於以太坊 ERC-20 的治理型代幣應屬於非主權數位貨幣的第三類“通證”)。
劉磊律師進一步表示,通證在中國境外多個國家的法律中,如美國證券法,可以擴大解釋為證券,所以,從理論上可以納入到證券法的調整範圍。
但是,根據中國《證券法》,很難將通證解釋為證券,從而納入中國《證券法》的調整範疇。
作為近年來出現的資本市場新寵,通證儼然具備證券的眾多特質,成為投資甚至投機、犯罪的工具;證券的投資屬性,從誕生之初就具備“高風險”的特質,所以才有證券法的監管;
而通證幾乎具備證券的一切特質,其交易風險性遠遠大於證券,如項目真偽性難以核實、7×24小時永續交易、無漲跌幅限制等。
然而,遠遠高於證券投資風險的通證,卻游離在監管之外,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規制,進而淪為韭菜的賭場。
最後,劉磊律師預測,中國政府相關機構可能接下來針對「通證」會有進一步明確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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